2015-4-26
对重度抑郁症的诊断,首先必须符合下列第一、第二两条症状的任意一条,此外还需符合至少四条其他的症状。病症持续了两个星期以上,并且严重损害了正常的生活功能。
1、大部分时间感到抑郁或者悲伤。
2、对几乎所有平素感兴趣的事物都失去了兴趣或者从中获得快乐的能力。
3、在没有节食的情况下发现明显的体重减轻,或者体重增加,或者每天都有明显的食欲变化。
4、夜晚入睡困难或者变得比以前更加嗜睡。
5、注意力减退或者感到恍惚不安。
6、时常感到无价值的,极端的或者不合理的内疚感。
7、无法集中精神思考,在旁人看来个性变得犹豫不决。
8、反复想到死或者有自杀的念头(可能会有实行自杀的计划)或者尝试自杀。